高层分类
技术服务
构造方案
系统优势
细部构造
Classification of High-rise Buildings
《 一类 》
定义
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(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)
耐火极限
不燃性/ 1.5小时
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,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
《 二类 》
建筑高度大于27m,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(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)
不燃性/ 1.0小时
注释: 以上内容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-2014
1.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
2. 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、展览、电信、邮政、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
3. 医疗建筑、重要公共建筑
4.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、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
5.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、书库
注释:以上内容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-2014